广州市番禺区教师进修学校广州市番禺区教师进修学校2017年培训采购项目之二更正变更公告
发布时间: 2017年08月09日
广州番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7年08月08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州市番禺区教师进修学校2017年培训采购项目之二(440113-201706-105273-0006)(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、竞争性谈判、询价、竞争性磋商)采购公告, 因招标文件修改原因,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/变更:
原文件附表3 商务评审表子项目1、2
评审 项目 | 评审内容 | 评分细则 | 分值 |
商务 部分 (30分) | 投标人综合实力与影响力 | ①投标人2014 年-2016 年连续参与社会公益事业,对社会有贡献的得3 分(提供参与公益事业的荣誉证书或感谢证明复印件),不提供不得分。②投标人获得教育部门或教育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、感谢信、表扬信的,提供以上复印件1 项得1 分,最高得5 分,不提供不得分。 | 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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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类业绩 | 根据各投标人自2015 年至今承办过的同类培训,且有10 个以上不同省份的外出培训,同时客户给予服务质量好评的,提供合同和客户评价复印件≥30 份,得10 分;提供合同和客户评价复印件≥20 份,得6 分;提供合同和客户评价复印件≥10 份,得3 分;提供合同和客户评价复印件≥5 份,得1分;不足5 份或不提供不得分。 | 10 | |
投标人实践基地资源情况 | ①自有承接培训能力:自有培训能力的营业执照(或其他组织证明)或牌匾复印件,1 份得1.5 分,满分得3 分,不提供不得分。 | 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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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与高校或中小学校合作的: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≥10 份,得6 分;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≥5 份,得3 分;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≥3 份,得1 分;不足3 份或不提供不得分。 | 6 | ||
投标人综合服务支撑能力 | ①据各投标人的服务机构支撑情况:在广州地区设置有服务机构的得5 分;在广东省地区设置有服务机构的得3分;在广东省外设置有服务机构的得1 分。提供投标人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(或其他组织证明)复印件及百度地图的距离路线图截图为准。 | 5 |
更正为:
附表3 商务评审表子项目1、2
商务评审表
评审 项目 | 评审内容 | 评分细则 | 分值 |
商务 部分 (30分) | 投标人综合实力与影响力 | ①投标人2014 年-2016 年连续参与社会公益事业,对社会有贡献的得3 分(提供参与公益事业的荣誉证书或感谢证明复印件),不提供不得分。②投标人获得教育部门或教育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、感谢信、表扬信的,提供以上复印件1 项得1 分,最高得5 分,不提供不得分。 | 8 |
同类业绩 | 根据各投标人自2015 年至今承办过的同类培训,且有10 个以上不同省份的外出培训,同时客户给予服务质量好评的,提供合同和客户评价复印件≥30 份,得7分;提供合同和客户评价复印件≥20 份,得5分;提供合同和客户评价复印件≥10 份,得3 分;提供合同和客户评价复印件≥5 份,得1分;不足5 份或不提供不得分。 | 7 | |
投标人实践基地资源情况 | ①自有承接培训能力:自有培训能力的营业执照(或其他组织证明)或牌匾复印件,1 份得1.5 分,满分得3 分,不提供不得分。 | 3 | |
②与高校或中小学校合作的: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≥10 份,得6 分;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≥5 份,得3 分;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≥3 份,得1 分;不足3 份或不提供不得分。 | 6 | ||
投标人综合服务支撑能力 | ①据各投标人的服务机构支撑情况:在广州地区设置有服务机构的得6分;在广东省地区设置有服务机构的得4分;在广东省外设置有服务机构的得2分。提供投标人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(或其他组织证明)复印件及百度地图的距离路线图截图为准。 | 6 |